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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养老金融

国开联 2015.03.04

中国式养老困境下 保险业投资工具亟待丰富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以及家庭规模的日益小型化,解决养老问题要跳出传统框架,站在资源配置的高度把养老服务市场和整个大金融市场联通起来,从而探求解决对策。

 

我国劳动力结构正在发生变化,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较快。把夕阳红事业打造成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促民生、惠生计的力量,不仅是党和国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目的,而且事关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保险业在参与养老产业的服务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以企业年金和商业寿险为代表的养老保险已经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这些保险资金规模的不断增大,保险机构已经成为社会非常重要的投资者。投资回报率是体现养老保险产品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参数,而养老保险产品的特点也决定了养老金具有投资时间长的特点,因此养老行业的发展与金融的完善两者密不可分。养老产品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金融市场进一步丰富投资工具供给,提供更多与养老保险的资金特点相匹配的、长期限的、收益稳定的和信用较好的投资工具。

 

中国现在不仅面临着由金融风暴带来的短期性的问题,也面临着由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长期性问题,尤其是养老金支付系统所面临的问题。在德国,公用养老金与私人资本已经进行了有效的结合,而其他的OECD国家也已经发行了债券之类的投资工具来进行解决养老金支付系统现在面临的问题。中国与这些国家承担着相同的风险,因此在中国式养老困境下,中国的养老基金需要更多的投资工具来应对它的支付压力。

 

随着老龄化危机的日益逼近,“以房养老”逐渐进入中国政府的视野。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以房养老起源于欧洲,并在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进行发展。从金融的角度来说有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和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两种方式。美国反向抵押贷款的政策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法律的环境;建立风险分担和避险机制;注重宣传教育并培养认证了一大批咨询机构;优惠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以及规范的监管。

 

但是,有必要强调的是,尽管美国“以房养老”的政策体系已经相当完善并且有较长的发展历史,然而从统计数据来看,从1990年到2013年一季度,美国共做了80多万份反向抵押贷款,只占老年家庭数的不到2%。换句话说,这个市场的供给并不是很大,实际做成的业务也不是很多。反观我国,2005年南京市开始试行“以房换养”,上海则于2007年推出“以房自助养老”和“养老房屋银行”。不仅如此,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也对这一业务跃跃欲试,部分银行也做了一些相应的贷款。但从这些试点的情况来看,我国“以房养老”不仅缺乏完善的机制体制,而且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层面的障碍。

 

首先是在法律的障碍上,我们没有突破70年产权的界限。其次是税收方面也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整个行业还很不成熟,监管协调也跟不上,因此以房养老的风险还挺大,比如说房价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长寿风险以及道德风险等。再次是以房养老的定位,尤其要明确政府在以房养老运作中的角色定位,政府不能大包大揽,而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度安排、政策扶持,比如说建立养老资金等,进行宣传教育,监管规范等。

 

政府做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 市场之手长袖善舞

尽管多位与会专家都强调政府要做好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但“引入竞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之手的作用”依旧是整个研讨会中的“主旋律”。

 

养老金体制的改革,尤其是要把它和投资收益挂钩,而且要促使金融市场更加开放,从而能够获取世界整体平均收益率。在养老金体制的转型中,我们要借助国际经验发展多级的委托代理,从事多元化的证券投资和直接投资,同时设立一些专业化的养老金投资基金公司,促进整个社会在多个层面上推进养老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发展。

 

商业保险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不仅有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而且能够全面满足老龄人口多样化的保障服务需求,同时具备机制优势,能够在提升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效率的同时减少财政投入、提高服务水平。此外,商业保险具有长期资产负债的管理优势,适合养老基金的投资理念及要求。因此要在顶层设计中明确商业保险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合理分工,同时制定实施商业养老保险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提高养老保险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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