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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迎持续利好,发展仍存“痛点”

叶志雄 2018.04.10

20183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这是中央又一次明确释放发展民宿的利好政策。各地民宿近年来获得长足发展,尤其是资源较好的地区,民宿成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然而,民宿的规范化管理一直是个难题,尤其是在消防、特种行业监管等方面,无法纳入规范化监管。民宿业亟待突破瓶颈,拥抱发展机遇。

 

一号文件直指“痛点”

2018年伊始,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明确提到:“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都提到要发展乡村民宿,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可谓直指“痛点”。

 

民宿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兴业态,与乡村旅游相生相伴、互相促进,对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在的民宿行业、露营地行业,严格意义上来说,无论从建筑形式、经营业态,还是经营形式上,更多的是在“打擦边球”,严格按照现有的特种行业规定来看,大多数民宿都不符合规定。民宿经营者也想规范化发展,但因民宿的建筑、分布区域等特性,确实也很难达到行业准入标准。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有利于民宿产业的规范、长远、健康发展。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顶层设计,为民宿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各地积极创新实践

近年来,在国家积极鼓励民宿发展的大背景下,各地民宿发展可谓如火如荼、百花齐放,各地对民宿业监管也作了很多有益尝试。尤其是浙江,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极大提升了当地民宿规范化发展程度,为民宿业腾飞插上了“翅膀”。2016年,浙江省公安厅制订出台了《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解决了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准入门槛过高的问题,为合法经营提供了解决路径。同时,浙江还再造审批流程,简化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程序。截至目前,全省1.4万多家民宿(农家乐)中,70%以上已依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这从政策上破解了民宿合法经营难题。

 

实际上,不仅在浙江,其他地方也在民宿规范化发展方面作了很多创新实践。早在20154月,《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对民宿发展采取“社区自治”监管模式,要求民宿设立之初,需要征得居民委员会和股份合作公司的同意,由股份合作公司与民宿经营者签订民宿经营责任协议,股份合作公司同时出具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文件。20174月,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住建委、旅游委联合印发《民宿业(农家乐)治安消防服务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公安机关对民宿业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属地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指导、服务、监督经营场所落实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业界建言共推发展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民宿发展也引起了相关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该提案指出,民宿发展首先存在合法经营问题。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民宿长期处于灰色地带,没有营业执照、消防许可、特种行业许可、卫生许可等住宿业必备的证照。民宿属于非标住宿,不像星级酒店那样可以按标准去衡量和监管,存在管理混乱、卫生不佳等相应问题。提案建议,出台国家层面的明确规定,对民宿进行法律界定。同时,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台独立的监管标准,协力解决民宿合法、有序经营的问题。可考虑从民宿的实际经营出发,以独立的监管方式、监管标准对民宿进行规范。

 

对于民宿行业的发展,国开联建议,一方面是要加强立法立规,健全完善民宿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如国务院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的《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已经将民宿、农家乐纳入旅馆业范畴,并明确消防许可不再纳入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的前置。另一方面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引导民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从长远看,民宿行业还应该从全国的层面出台更多行业标准,如经营环境、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多部门联手,先有标准,后严格管理。标准有了,政策法规完善了,这个行业才能真正迎来机遇。

 

更多相关资料,请详见:国开联发布的《民宿行业投资价值与未来趋势报告(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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