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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国开联 2019.05.22

四川: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振兴基础

第三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第三节  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

第四章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三节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四节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五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第六节  建立农业农村开放新格局

第五章  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第一节  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第二节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第三节  推进小城镇建设

第四节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第六章  打造乡风文明新乡村

第一节  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

第二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三节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利用

第四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第七章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第一节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二节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第三节  夯实基层政权

第八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节      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第九章  高质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

第一节  深入实施精准脱贫

第二节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

第三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十章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三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四节  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

第五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落实各方责任

第三节  打造典型示范

第四节  强化法治保障

第五节  抓好考核评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 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乡村振兴战略规 20182022 年)》和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 “三农”全面发展新局 (20182022 )》。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 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 求,在把握四川乡村发展规律和现状的基础上,明确阶段性目标 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 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本规划是指导各地、各 部门编制本地规划和专项规划,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 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 “三农” 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四川要切实抓住历 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乡村振兴战略 贯彻好、规划好、实施好。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四川地域广阔、地形地貌复杂,平原、丘陵、山地、 高原均有分布,各地发展条件差异大,区域发展不协调、 不平衡问题明显。同时,我省作为农业大省,乡村面积大、 人口多,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尤 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 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对 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 台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我省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 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省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擦亮 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四川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 态是乡村振兴的最大优势。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 障和水源涵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 系统治理,补齐生态短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之路,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 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发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 途径。四川素称 “天府之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深 厚的文化底蕴,是我国农耕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传承天府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和历史文化, 挖掘农耕文明新内涵新价值,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四川村庄 数量多、分布广,社会治理任务尤为繁重。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 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利于构建我省共建 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 抓手。四川是全国6个扶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同步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 “四大片区”,攻坚 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 贫困地区流动,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全省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二节 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定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把 “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践行 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全省农业农村发展 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 农业产业体系,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高。2017 年, 全省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 4282.8 亿元,居全国第3位。粮食 总产量 698.2 亿斤,居全国第 7 位;油菜籽总产量 287.8 万吨, 居全国第 1 位。建成高标准农田 3392 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4200 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2760 万亩、现代农业产业 融合示范园区 230 个。全省 “三品一标”品牌达到 5142 个, 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 1.3 万亿元,均居全国第6位。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发展新动能不断涌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覆盖全省的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初步建成,至 2017 年底,全省家庭 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 2134.2 万亩,流转率达到 36.7%。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投融资机制改革 等成效明显,农村资源要素初步激活,资本、技术、人才等返乡下乡积极性提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达到 14 万个,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 切实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2017 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 率达到 50.7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水电路气房 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建成幸福美丽新村 23160 个,全 50286 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电,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 到新水平,村文化活动室占行政村总数的 82.28%,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 99.69%。基层组织和民主法治 建设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农 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美丽四川建设 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 38.03%,重要江河湖泊水 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93%。

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聚焦脱贫对象和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取得重大 阶段性胜利。2017 年,全省实现 15 个贫困县摘帽,3769  贫困村退出,108.5 万贫困人口脱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 58 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从 2012 年的 750 万人减少到 171 万人, 贫困发生率从 11.5%下降到 2.7%,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 力明显增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2227 元, 2012 年增长 64.6%,农民收入增速连续 6 年高于城镇居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从 2012 年的 2.721 缩小到 2.511

第三节 机遇挑战

2018 年到 2022 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5年,既有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 从国际看,纵观世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历程,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早期阶段,发达国家也曾面临城乡发展不 平衡、农村经济增速放缓、农村劳动力外流、耕地闲置和 农村衰落等问题。通过积极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 综合政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挖掘利用优势资源,培育 特色产业,跨过中低收入陷阱,逐步实现乡村繁荣,成功 扭转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态势,逐步实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

从国内看,我国工业化已经进入中后期,伴随着城镇化和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 的关键时期。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 “三农”问题作为全 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我国农业 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地积 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经验 借鉴。

从四川看,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实施 “一干多支”发展 战略,对内形成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 对外积极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形成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推动我省高 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省 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城市和工商业对农业农村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趋势将更加有力。四川乡村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浓厚,是乡 村旅游的发祥地,随着农业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多种功 能需求增加,农业农村的吸引力不断增强,新产业新业态蓬 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城乡发展要素双 向流动不断加快,农业农村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推动实现 农业农村现代化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总体来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窗口和机遇窗口已 经到来。但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大而不强、农村 广而不美、农民多而不富的现实问题仍然突出, “三农” 工作面临繁重任务。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体系不优,农产 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程度较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还不完善,农业强省建设任 重道远。农村市场机制不活,要素市场建设滞后,土地市场、 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尚未健全,农 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城乡协调发展不足, 农村发展条件依然落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较差,脱贫攻坚 和民生保障任务较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 然较大,村庄空心化和老龄化现象普遍存在,延续乡村文化 血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任务迫切而艰巨。农业农村开放程 度不深,对外交往与合作的广度深度拓展不够,农产品出口 水平低下,是全省经济开放格局中的滞后领域。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到 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 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 年至 2022 年这 5 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 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 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 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 “三农”工作 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自觉 “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 发展,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 “三农”工作 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 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 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 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擦亮四川农业 大省金字招牌,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让农业 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 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 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 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 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 “三农”工作 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 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 民根本利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 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在乡村 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 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城乡 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全面融合,加快 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 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 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 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遵循乡村发展规律, 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分类推进、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20 年,初步构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取得重要 进展;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 体系、经营体系;农业资源统筹利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初 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集团; 农村基础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完成路网、水网、电网、通信 网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 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解决区域 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 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2022 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得到完善, 主要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农业体系初 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业对外 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和发展更加有效,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 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 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长。到 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强省基本建成;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宜居宜业、留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城乡基 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更趋完善; 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乡村自治、法治、 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生活 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到 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农业强省、实现 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城镇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 与美丽人居有机融合,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强、农 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 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实现乡 村振兴。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城乡空间的开发、保护和 整治,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一 体、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强化空间功能布局。加强国土空间管控,推进综合整治, 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充分发挥主 体功能区作为全省城乡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统筹各 类空间性规划,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开展以县为单位的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设置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比例, 构筑县域 “三区三线”空间格局。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积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 中小城市、小城镇和乡村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加快 工业化城镇化互动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反哺能 力,强化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 代化相互协调。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结 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促进产镇融合,补齐基础设施、公 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升小城镇承载产业和吸纳人口的 能力 ,着力 发挥小 城镇联 结城市 、带动 乡村的 作用。坚持 “小而美”的宜居小城镇空间格局,完善城镇功能,推动形 成类型多样、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新 格局,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联动发展。建设美丽 宜居乡村,坚持产村相融,科学布局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 做强中心村、特色村,发挥乡村多功能性,把村庄作为优质 农产品供给、乡村文化传承和农民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功能互 补,统筹谋划城乡人口、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 环境、社会管理等布局,做到各类规划发展思路统一、目标 任务一致、空间布局协调。着力发挥市县规划在规划体系中 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推动市县规划改革创新,整合优化相关 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 设施配置等,将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具体任务落实到空间 布局上。完善镇村规划体系,发挥社会专业人才和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 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坚持改造、保护和新建相结合, 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 代文明的美丽四川新乡村。

依法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程序、逐级报批的原则,充分 考虑区域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文化状况及人口密度、 交通时空半径等因素,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有 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利于资源要素 集约、科学利用,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为 前提,采取合适方式,适时、适度、适当、依法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 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合理有序构造优势明显、集约高 效的生产空间,功能齐备、居住适宜的生活空间,山清水 秀、价值突出的生态空间。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环境承载能力、 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等,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保护 农业生产空间。推进以五大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的农业发展 布局,把农产品主产区作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 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加快形成以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发展格 局。明确 “四区四基地”优先发展区域,统筹推进农业产 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将乡村生产活动融 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之中。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尊重乡村自然环境、生态规律及农 业生产生活习惯的传统依存关系,坚持 “小规模、组团式、 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优化居民点规模和集聚形态。 以提升生产服务功能、生活品质为重点,合理布局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引导生活 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 建筑风貌,注重融入时代元素,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强化空 间发展的人性化、多样化,创新住宅功能,构建便捷的生活 服务圈,推动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满足 人们对田园式、慢节奏乡村生活的向往。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 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 加快构建我省 “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树立山 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 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落 实县 (市、区)、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修复和改 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分类实施产业 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 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第三节 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

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根据不同区域、不 同类型村庄的发展基础和演变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 导向,不搞齐步走,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

分类区推进乡村振兴。立足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缩小 地区差距,在构建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 局中,统筹推进我省乡村振兴。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围绕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城镇化水平,率先整体实现 农业农村现代化。川南经济区和川东北经济区重点围绕区 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区域协同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资源合 理配置,探索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 代化的有效路径。攀西经济区重点围绕国际阳光康养旅游 目的地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大力发展阳光生态经济,推 进农文旅融合,结合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彝区脱贫攻坚推 动乡村振兴。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重点围绕国家生态文化旅 游目的地、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 经济,促进全域旅游、特色农牧业和民族工艺等绿色产业 发展,结合藏区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探索高原民族地区 乡村振兴新途径。

分类别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 条件、资源禀赋等,把全省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 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以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 和其他仍将存续的村庄作为集聚提升类,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和重点,激活产业、提振人气,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

大力发展农业型村庄、工贸型村庄、休闲服务型村庄等专业化村庄。以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作为城郊 融合类,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 服务共建共享,保留乡村田园风貌和生态特点,提高为城市 发展服务和承接城市功能外溢能力,引导部分靠近城市的村 庄逐步纳入城区范围或向新型农村社区转变。以自然历史文 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作为特色保护类,处理好保护、利用 与发展关系,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传统习惯和生态规律, 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及自然资源和传统建筑风格,保持村庄赖 以生存发展的整体空间形态,弘扬四川千年农耕文明。以生 产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村庄作为搬迁 撤并类,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实施农村集聚发展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统筹解决村民发展、生态保护等问题。

分时序推进乡村振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 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面、基础和顶层的关系,制定 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发展思路,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时序安 排,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科学评估财政承受能 力、集体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本动力,实行差异化的政策举措, 分步实施、精准发力、逐步深入,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继续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农业农村 污染治理攻坚等八大战役,以实干促振兴,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建设短板,构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环境,

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新征程时期,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 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等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乡 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章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质量兴农、效益优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主线,念好 “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加快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 经营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 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推进 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 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以粮食基本自给为导向, 严守 耕地红 线,全面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到2022 年,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9000 万亩以上,粮食生 产能力稳定在 700 亿斤以上。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 区,打造一批产量稳定、技术先进、机制创新的粮食生产示 范区。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积极推进现代化粮食仓 储物流基础设施和大型综合粮食物流园区建设,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 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适宜机械化作 业的高标准农田,全面提高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支撑水平。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着力解决 农业灌溉 “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用水保障水平。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大 力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和受污染区域土地修复 工程,有序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耕地质量, 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机制。

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加强科研机构、设备制 造企业联合攻关,研发推广适用于四川地形地貌的农机具, 特别是适宜山地耕作的小农机具。大力推进全程全面机械 化发展,促进农机农艺高度融合,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 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 械化示范县。实施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工程,推 进农业智能生产和农业智慧经营相结合,实现传统精耕细 作、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物质装备技术深度融合。以大数据、 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信息感知、 决策智控、智能调度导航等智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进农 田水利设施、农产品加工储运、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信息 化改造,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提高农业信息综合服务水平。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着力推动农业由增 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形 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的全链条、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 产业集群,实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实施产业基地建设行动。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立足 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现代农 业示范区,加快 “三区三园”建设,促进主导产业区域布 局优化。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建设农业产业大基地,打 造农业 (林业、畜牧业)强县,加快优质粮油、薯类、蔬 菜、水果、食用菌、花椒、核桃、蚕桑、竹木、茶叶、油橄 榄、油茶、中药材、生猪、肉牛、肉羊、肉兔、淡水鱼、小 龙虾等全产业链建设,建成全国优质粮油产品生产基地、全 国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国家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全 国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战略性优质烟叶基地。 加快建设与基地发展规模相适应的良种繁育基地,提高优质 农产品供给能力。

实施 “川字号”品牌创建行动。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 加快品牌 “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建 设,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 “三品一标” 农产品,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 品品牌,创建一批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实施 “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和大企业支撑大品牌策略,支持企业依法开展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工 作,培育一批农业企业和农产品成为四川名牌,全力打造国内外驰名商标,不断提升川粮、川猪、川茶、川薯、川药、 川桑、川菜、川果、川鱼、川竹等 “川字号”品牌的市场 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高质量打造 “中国白酒金三角”, 推动川酒振兴,提升 “六朵金花”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 实施“互联网+”“供销e+   “云背篓”  “川粮网”等四川农产品品牌营销行动,扩大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快建 立农产品品牌评价体系,完善品牌认证登记保护、产品防伪 标识使用和证后动态监管机制。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全力构建以食品饮料为支 柱,以轻工纺织、现代中医药为支撑,技术先进、安全健康、 供给充足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 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 持贮藏、保鲜、烘干等加工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 清洗、包装、营销,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大力 支持特色农产品 (食品)加工研发,突出抓好粮油、畜禽、 茶叶、水产、水果、蔬菜 (食用菌)、中药材、调味品、 蚕桑、木本油料、竹类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 利用,优先发展名优白酒、肉食品、粮油、纺织服装、烟草、 蔬菜、茶叶、中药材等千亿级产业。加大技术改造,促进农 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园、科技园,分层分级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加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出口食 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和技术, 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示范县、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实 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形成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 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追溯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 97%以上。

第三节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发展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 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 程,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生产托管等形式开展适度规 模经营,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 共同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 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支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 出台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继续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创建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发展, 支持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社,着力构建新型基层供销合 作社。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 监管引导,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排头兵”工程,引 导现有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以商招商等方式做大做强, 打造一批全国或全球的领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引领发展农 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以生产经营型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型 和专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

落实小农户生产扶持政策。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和扶持小农户,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鼓励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生产托管等方式实现连片 耕种,支持小农户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改善生产设施 条件,提高小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建立 完善小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利益深度联结机制,鼓励通过土 地入股、股份合作、合同订单、专业合作、市场联合、技术 联合等方式,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带动小农户专业化、 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建立健全小农户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 鼓励发展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农业服务形式,支持供销、 粮食、农机、金融等系统发挥小农户服务综合平台作用。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集信息、技术、生产、 流通、金融、保险等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挥供销社组织和服务优势,实现基层社在县级以下服务网 络的全覆盖。探索以县为单位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综合性服务,破解服务下乡“最后一公里”难题。强化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 农技推广、植保植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疫病防控、森 林草原防火、粮食产后服务等能力建设。创新农业公益性服 务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扩大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 试点,推进实施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 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主体提供公 益性服务。引导农业技术水平高、生产要素禀赋足、市场经 营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 退役军人领办创办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第四节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拓展乡 村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特色小镇,以 完善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 式创新为动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有效整合各类农业产业链,推 动上中下游各环节有机衔接,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升农 业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完善农产品加工政策,支持主产区发 展农产品、畜产品和林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茶叶、 中药材、水果、木本油料、花椒、花卉等功能成分提取技术 研究,打造一批特色优质产品,实现农产品多环节、多层次 转化增值。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森林康养等产业深度融 合,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提升价值链。加快培育现代供应链主体,优化二三产业布局,鼓励供销、邮政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快在乡镇和中心村经营布局,建立各 类形式的产销联合体,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 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

激发农村产业新动能。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休 闲观光、文化体验及康养等新价值,促进农业功能从提供物 质产品向提供精神产品拓展,从提供有形产品向提供无形产 品拓 展。加速 新理念 、新技 术向农 业农村 融合渗 透,促进 “农业+旅游” “农业 +康养” “农业 +文创”等产业融 合,着力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特别是推动竹产业多业态 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强 县强企,推动农林牧渔等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依托农村产 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田园 综合体建设等,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平台,探索形成 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功能拓展型、新技术 渗透型、产城融合型、多业态复合型等形式的农村产业融合 模式。

大力发展特色小镇。依托我省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 特色农业资源和浓郁的乡村文化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资 本投入农业农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观光、阳光康 养、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等类型的特色小镇,实现生产生 活生态深度融合。

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 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联结千万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发展。 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支撑, 挖掘土地、林木、资金等资源和资产潜力,鼓励与龙头企业 开展专业合作、信用合作和社企合作。创新完善多种利益联 结方式,支持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制或股份合 作制,建立  “产值分成”“寄托生产”“资产入股”等企 业、村集体及农民多方利益联结新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在平 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建立稳定的购 销关系和契约关系,确保农户稳定收益。鼓励龙头企业采取 设立风险资金、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社等方 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 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设立共同营销基金,专项开展农 产品销售,联合打造品牌,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第五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农业科技支撑重大 工程建设,以科技创新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瓶颈,引领支撑 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加快前瞻 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 工程,加大绿色优质专用品种的培育、选育和引进,培育竞 争力强的种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品种源头创新供给能力, 争取建设国家级核心育种基地。加强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和全 产业链技术创新,攻克绿色、安全、高效种养殖及深加工关键技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主体,加大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力度,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

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面向四川优势农业产业,支 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国 际联合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推动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建设面向全行业的 科技创新基地,着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级 创新平台落户四川,建设农业科技区域协同创新联盟和创新中心,推动优势区域打造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创新高地。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农业科技成果数据 库,建立成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制定落实重大科技成果 转化清单。建设 “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站点、产业技 术服务中心、专家大院等成果孵化转化平台,加速农业科 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全域覆盖、运转高效的新型农村科 技服务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 改革,完善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研究机制,建立 差别化农业科技评价制度,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

第六节 建立农业农村开放新格局

围绕形成全省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健 全开放合作机制,形成完善扶持政策,搭建重要载体和支撑平台,以外带内、以内促外,推动形成全省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合作的新格局。 建立开放合作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协调长效 机制,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重要事项和 存在问题,协调推进农业重大国际性项目和国际化平台建设。 研究出台  “走出去”的支持政策,加强对企业参与国际产 能合作投融资的指导。多种方式用好国际多双边机制,拓宽 农业领域与相关国家在地方层面的合作渠道。发挥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不断提高出口农产品通关便利化 水平。鼓励各地加强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 业投融资、农产品国际贸易、农业技术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 重点支持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在加工、物流、仓储、码 头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科技含量高的技术领域开展对 外投资,提高对外投资层次和投资效益。鼓励大型农业企业 提高自身国际化经营能力,建立效益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农 业投资风险管控,建立统一的农业境外投资预警机制,完善 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制度。

搭建重要载体平台。主动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和长 江经济带发展,争创国家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 放合作试验区,突出重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带动 农业优势产能国际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 企业集团,有效提升我省农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宣传推介机制,加快四川农博会、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等形式的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支持 “川字号”农产品参加国际性农产品、食 品、美食类展会和推介会。加快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建设, 打造引领四川乃至西部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窗口。

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加强农业走出去配套体系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 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国有农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合作方式,形成农业对外合作整体 优势。协同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工程、 “川字号”品牌建设 与农产品走出去行动,鼓励各地针对国际市场需求开发并生 产一系列特色产品,推动 “川字号”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提升我省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川菜直供 港澳试点基地建设县 (市、区)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追 踪、总结、复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动特色优势产品开拓更多 海外市场。实施农业引进来战略,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 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 建设。积极引进国外农业生产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现代装 备、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和现代服务,提升我省农业资源高 效利用、高效种养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 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 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构建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 村发展新格局,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第一节 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以提升村容村貌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充分发 挥农民主体作用为核心,创新理念和模式,把乡村建设成为 生态宜居、富裕繁荣、和谐发展的美丽家园。

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档升级。坚持以推进城乡空间 融合为重点,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顺应地形、植 被、水体等自然因素,推广 “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 生态化”模式,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 环境整治、文化传承 “五大行动”,建设 “业兴、家富、 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和管理, 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宜 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分类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 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

加快农村土坯房改造。深入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 坚持 “拆保改建”相结合,不搞强拆强建、大拆大建,注 重保护性改造,注重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留住历史记忆。 采取政府引导、农户自筹、社会帮扶、金融扶持等方式,加 快完成农村土坯房分类改造整治任务。探索建立土坯房改造 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入农村土坯房改 造规划农户的金融支持,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提 供多样户型图纸,制定多种建设方案,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 自主参与。加强土坯房改造监管,确保住房质量安全。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推进家园美化,突出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民俗风情,注意因形就势、依山傍水、错 落有致,科学规划村庄和民居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 平,挖掘乡村建筑特色,展现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风貌。 加快道路硬化,改善村内交通出行条件,基本解决村内道 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开展村庄绿化,积极植树 造林,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 见缝插绿。实施照明亮化,分批完善村庄公共空间照明设 施,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护机制。开展环境净化,整治农 村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集中清理私搭乱建、 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弃房屋圈舍 和残垣断壁,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 用物资等。保护乡土文化,保护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与历史 建筑,对古镇、古村落和古民居进行针对性保护和合理利 用,开展 “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

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农用地、农村建设 用地、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 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实施田水 路林村综合整治,促进农村低效和空闲土地盘活利用,推 进农用地规模经营。

第二节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厕所革命”为重点,有序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 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纳入现有管理部门职能范围。 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鼓励配备专职环卫管理人员, 在行政村建立和完善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 “三员”队 伍。全面推行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 体化模式,积极探索适合高原 (三州)地区和地处偏远、 生活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建立 “因地制 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 理机制。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开 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 方式,提高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转运设施的卫生水平。

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 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实 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和运行维护模式,总结和 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乡镇政府 驻地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分类确定排放标准,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能力向周 边村庄延伸覆盖,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 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 同类型的卫生厕所,统筹有关政策和资金,重点开展农村 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依托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配套建设乡村公共厕所,消除农村无厕户现象。实施粪污治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 化利用。探索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厕所运营管理体制机 制,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 规划、建设和运行。加强教育和倡导,培育和提升公众的 厕所文明意识。

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 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严格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严格控制河流湖库 投饵网箱养殖。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 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逐步建立农村清洁化 能源体系,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节 推进小城镇建设

充分发挥小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建设一批产 业特色鲜明、形态适宜、发展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 色小城镇,实现以城带乡、镇村联动发展。

促进小城镇多元发展。深化拓展 “百镇建设行动”, 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业宜居的特色小城镇。在 重点开发区重点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文化创意、 科技教育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承接城市功能外溢,逐步形 成为中心城市服务的配套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打 造一批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 的特色小城镇,提升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功能。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打造一批森林观光、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康养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增强小城镇承载能力。深入推进产镇融合发展,依托 工业强县、服务业强县、农业 (林业、畜牧业)强县、生 态强县和信息化强县行动计划,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 业,实现特色产业立镇强镇富镇。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改造 提升工程,加强道路、供水、供气、通信、污水垃圾处理 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山地公园、生态湿地、绿廊绿道等生态 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统筹布局建设教 育、卫生、科技、文化、商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 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人口吸引力、集聚力。

创新小城镇发展机制。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为重点,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强化事权、财权和用地指标等 保障,结合实际赋予试点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的管理权,进一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创新小城镇发展投 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支持小城镇基金、债券发行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等。加大对特色小城镇转移支付、对口支持,加强银政企合作,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基层 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镇发展环境。

第四节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一保护、统 一修复,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重 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 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全面普查动植物种质资源, 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耕地、草原、渔业水域 等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 剥离再利用。在保证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的前提下, 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加强退化草地 治理与改良,建立一批草原生态保护区。强化渔业资源管控 与养护,在重要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扩大水 生生物增殖放流规模。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原则,推进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到 2022 年,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 制,强化用水过程管理,深入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 示范,推进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 度,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稳步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集成推 广高效施肥技术和农药防控技术,提高防治科学化水平。推 进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开展农膜使用全回收、 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探索建立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2020 年力争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 80%。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到 2020 ,全省秸秆综合用率达到90%以上,建设  15 20 个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县。 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建设节能低碳农村住宅。

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全方位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 动。稳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实 施长江防护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生态屏障、水 源保护、土壤改良、森林碳汇等特种用途造林,加强矿山迹 地、工程创面、灾损区域林草植被恢复,加快九寨沟震后生 态修复。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区建设,深入实施退牧还草工程, 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全面保护 自然湿地,加强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建设一批湿地保护与建 设示范基地,推进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划建一批湿地自 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 理,实施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 治理工程,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试点,实施川西北 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外来入 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治。推进大熊猫国家公 园体制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水治理体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把湖泊、重 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全面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完善 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责任体系,构建起责任明 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落实基层河段长巡河巡湖制度,深入开展河段长巡河巡湖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推进河湖面貌和水生态 环境整体改善。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加快河长制湖 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打造一体化、同步化的河湖数据共享平 台。严格督查考核和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加强入河排污 口规范整治,以沱江为重点着力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推进小流域生 态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对天 然林实行总量管理,逐步提高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健全 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 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试点。健全草原产权 制度,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实施草原生态 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草原管护员绩效奖励机制。推进 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和退牧还湿试点。完善耕地地力保 护补贴政策,保护农业生态资源。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 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 林业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完善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机 制,探索建立生态建设成果管护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 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 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乡村环保员制度。

第六章 打造乡风文明新乡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 明一起抓,传承发展巴蜀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农村公共 文化建设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焕发农村文明新气象,推动 乡村文化振兴。

第一节 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

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生 活,巩固和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 文明程度。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 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 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 化、生活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乡村社 会治理,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 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 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热点 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 基地建设。大力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弘扬劳动最光荣、 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选树推出一批新时代农民先进模范人物。

加快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创建,广泛开展  “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和寻找 “最美家庭”等活动。完善文明村镇考核机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提高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的占比。深化城乡 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不断扩大文明单位与村结对的规模,帮 助结对村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农村文化建设、文明 创建、村庄建设、品质提升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开展家 风建设和好人好事评选活动,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 和淳朴民风。

广泛开展乡风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广泛开展 “崇德向 善?厉行法治” “诚信?孝敬?勤俭”等主题教育,引导 农民群众形成正确的道德准则。积极开展 “传家风、立家 规、树新风”活动,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抵制封 建迷信活动和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 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 比等陈规陋习,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推进城乡志 愿服务工作,组织引导文化志愿者投身乡村文化建设,组织 参与精神文化脱贫帮扶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 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探索推进乡村家长学校、儿童之家、 少年宫建设。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第二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阵地、有内容、有人才的要 求,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 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 量的精神营养。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行动,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强村级综合文 化服务中心 (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以县级文化 馆、图书馆为总馆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开展以流动文化车 为主要形式的流动文化服务。力争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 服务全覆盖,打造农村 “十里文化圈”。建立完善广播电 视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统筹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重 大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整体提高广播电 视公共服务效率。建设省、市、县应急广播平台,构建全 省统一联动、互联互通、平战结合、快速高效的应急广播 体系。提升高清制播供给能力,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 乡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 文化设施设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供 需有效对接,提升服务效能。统筹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和千 村文化扶贫行动,重点抓好精神扶贫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乡 村文体竞技、民俗风情展、特色节庆等活动,依托村级活 动阵地办好农民夜校,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 品和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 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 “菜单式”  “订单式”服 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鼓励引导广大艺术家和 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通过 “结对子、种文化” 等方式,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网络作品健康发展,催生更多网络文化精品。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乡镇出版物数字化发行网点、 “书香天府?自助书屋”建设和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改造, 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 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参与文化设施管理和活动组织。加强基层 文化队伍培训,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 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实施全民艺术普及行动,普及艺术 常识,增加艺术知识。打造农民艺术节、少数民族艺术节、 乡村音乐节和乡村艺术节等活动平台,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 传统体育,广泛开展 “村晚”、广场舞大赛等反映时代精 神、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开展民族性节日 民俗活动。开展 “书香天府 ?农民读书月” “少儿报刊 阅读季”等全民阅读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推动农 村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第三节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利用

增强文化自信、坚定文化自觉,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传统 文化的独特作用,加强乡村文化研究、保护、传承、利用, 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注重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 秀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保护传承乡村文脉。实施乡村文脉保护和传承行动,加 强对农耕文化、孝道文化、林盘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遗产和 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 研究和转化利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单位 “四有”档案和传统村落 “一村一档”,按照 “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对传统村落、乡土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加强古村落、古民居、 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村志村史编撰 整理,建设优秀乡村文化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保护项目, 打造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实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大力开展乡村非遗资源调查 工作,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加大对优秀民间艺术、手 工技艺、民俗活动的传承保护力度,加强村落濒危非遗项目 抢救保护。建设非遗专家队伍,支持各级非遗传承人依托乡 土非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传承传习活动。

开发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坚持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推 动区域文化、农业、旅游、康养、教育等资源融合发展,促 进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 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 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在科学规划、修旧如旧、保 持原貌的基础上,适度打造传统村落和民族民俗精品文旅线 路,推动乡土文化活态传承。盘活区域性、民族性特色文化 资源,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打造文化价值突出、民族特 色浓郁、地域特色明显的传统村庄院落、川西林盘聚落。依 托蜀锦、蜀绣、藏族唐卡、彝族火把节、羌族刺绣、绵竹年 画、竹编木雕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藏、羌、彝、 苗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乡村历 史文化展示工程,通过体验式、互动式、场景式等方式,最大限度重现乡村生产生活,为繁荣乡土文化、发展乡村经济搭建平台。 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实施乡村文化生态重塑行动,以中国 (四川)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小城镇、美丽四 川?宜居乡村等建设为载体,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精神和内 涵,保护传承各具特色的民居、民宿原生形态,走特色化、 差异化发展之路。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乡土 建筑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纳入城乡规划,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 建设,留住乡土气息,焕发乡村魅力。实施乡村文化创新 人才培育工程,运用多种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企业 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 建设,挖掘阐释优秀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 等的时代价值,展现历史古韵,重塑巴蜀之美。

第四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实施 “文化+”战略,加大文旅、文创企业培育,加快 建设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塑 造一批具有浓郁四川特色的知名乡村文化品牌。

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依托区域优势,充分利用乡村 人文景观、民风民俗、农耕文明、自然生态、乡村风情等特 有资源,深入挖掘和拓展乡村文化的内涵和外延,重新认识 乡村价值,赋予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特质,积极推动乡村 文化走上产业化道路,把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资源转变为文 化资本。围绕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川菜文化、川酒文化、川茶文化、竹文化等,研发现代文创精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和 文化事业。创新文化资源转换模式,依托乡村饮食、乡村民 俗、乡村建筑等,讲好文化故事,使之转变成乡村的文化优 势、吸引优势、经营优势,提升乡村文化附加值和竞争力。 积极发展民间艺术,支持举办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支持各 地举办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和民俗表演,促 进乡村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

发展壮大乡村文化产业。实施乡村文化产业壮大行动, 搭建项目推介平台,创新投融资模式,扶持一批创新力竞争 力强的文旅和文创企业,建设一批 “文创+农创+旅创”示 范乡村和新型复合型示范园区,打造一批集农业文化创意、 生态饮食体验、特色食材交易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 体。围绕乡村农事活动、节庆及民族、民俗题材等加快发展 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型文化业态。整合区域资源,精准定位市 场,开拓  “深度旅游”模式,建设游客参与性强的文化吸 引项目,开发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加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 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乡村文化 圈、文化带、文化脉络。培养乡村技艺传承人,支持开展传 统技艺项目保护传承、宣传培训、研究开发、交流合作、制 作销售等活动,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艺 产品。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发挥乡土优势,彰显农村特色,集中挖掘整理村落文化和民 俗文化,丰富和完善乡村文化内容,打造 “四好”乡村文 化品牌。以品牌核心价值提炼为重点,围绕刺绣、竹编、年 画、唐卡、陶艺、漆器、井盐等传统技艺,推出一批在国内 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特色创意产品,打造现代文创精品 和特色公共文化品牌。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以传统 文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及产品为基础,打造一批乡村文化 旅游示范村、精品农 (牧)家乐专业村。以专业市场为纽 带,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文化品牌推广与大数据营销 结合,形成完整的品牌传播路线,推动乡村文化产品走出去。

第七章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 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 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 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 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 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 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 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创新党组织设置,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 “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行动,实现组织上统一领导。 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和落实村 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党 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

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党员教育、 管理、监督,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武装头脑,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 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 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扩大党内基层 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 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农 村流动党员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 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党员 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 显榜样力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稳妥有序 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 作用。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 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党员中培 “千名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和 10 万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 程,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 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 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 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 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 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 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 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 持抓乡促村,整村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 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 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 督。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 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 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 “三资”管理 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做到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第二节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 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 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 作用,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 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提高 群众主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由村 民委员会、驻村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流动人口 代表、村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协商制度,引导户籍居 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多层次基层协商共 治新格局。深入实施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工作机制, 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新模式。 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 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 务阳光工程,以县  (市、区)为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       “三资”管理和公开办法,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 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组织村民制 定村规民约,建立起以村规民约为重要载体的民主治村工作机制。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司法所和乡镇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 (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 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入开 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培养法律明白人, 推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探索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 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三农”支持保护等方面 的地方立法,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 展法治县  (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提高基层干部依法 决策和依法治理水平。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农村延伸, 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 领导责 任制, 完善 农村社 会治安 防控体 系,大力 推进 “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建立集维稳、综治、纠纷化解、信访、民生等为一体的网格 化服务管理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 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乱建宗教活动场 所、滥塑宗教造像等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 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 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 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 “保护伞”,保护 农村居民人身权、财产权。持续开展 “六无”平安村创建,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优秀 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传承,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 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 德评议机制,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 开展德孝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务、自我提高。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 选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 等活动。建设新乡贤文化,在劳务输出大县建立乡贤信息库, 在乡镇成立乡贤联谊会,在村社设立乡贤参事会,明确乡贤 参与乡村治理的职责和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 设立新乡贤界别。深入宣传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 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倡导文 明、健康、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第三节 夯实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政权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 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面向服务群众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 构、调配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 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 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 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 管理下放到基层,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关工作。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直接服务民生 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加快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群众就 近便捷办事。对经济发达镇进一步下放审批和执法权限, 推行 “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 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 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 规范乡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 “一票否决”事项。

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实行基层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制定基层政府在村  (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强化司 法所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 化、标准化、法治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 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打造城乡社区公共 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与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精准对接。在 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 体系。在城乡结合部等 “人口倒挂”较为突出的地方,完 善非户籍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探索构建村党 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居民自治服务管理机制,大力培育服务性、 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进农村、专业 社工进农村、公益创投进农村。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第八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改善农村基础设 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 生需求,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 扩展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 提档升级。

加强农村交通物流设施建设。全面推进 “四好农村路” 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实施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工程, 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路、旅游路、建制村联网路和 村内通组路建设。加快渡口改桥、破损通乡油路和通村硬化 路整治、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窄路加宽、农村公路桥梁 等建设。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提升管养规范化 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周边延伸,推进具备条件的 建制村通客车。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 商贸、邮政、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 布局,加快普通铁路沿线货运站物流节点和主要流域水路航 运通航能力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等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 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完善 “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网络,推进水利大提升行动,构建节约高效、承载有力的水 安全体系。以纳入国家17 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李家岩水库、 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等项目为重点, 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已成灌区续建配套 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强主要江河 堤防、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 (水闸)除险加固、山洪 “五小水利”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强化水质水源保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 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 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鼓励农民、村组集体、农 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参与工程建设经营。

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统筹谋划农村能源发展,优化 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开发太阳能、风能、地热能、 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实现供能方式多元化。统筹城乡电网发 展,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全 面提升农村电网的供电质量、供电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实 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规 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新村集中供气工程、生物质炉灶等燃料 清洁化工程建设,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清洁能 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力发展 “互联网+”智慧能源,全面提升农村能源消费智能化、高效化水平。深入推进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探索建立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强化乡村信息化支撑。以 “智慧乡村”为统领,大力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 通信网络覆盖步伐,深入实施 “宽带乡村”“光网四川” “视听乡村”  “信息进村入户”等工程,推进宽带网络提 速降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扩大光纤宽带和 4G 网络 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智能 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大面 积推广适合农村、方便农民的信息化产品,完善村、县相关 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应用、 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和共享开放。推 进乡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拓展教育、医疗、就业、社 保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 平台,实现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推进农 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提高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 结合,全面提升农村抵御极端气候、洪涝干旱、地震、地质 灾害、火灾等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发布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加强 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强化 气象为农服务,增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 对准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化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治理。 推进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统筹防汛、防火等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农村防灾减灾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广泛开展防灾减 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公众识灾避险与自救互救 能力。全面开展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增强灾区预警和防范能力。

第二节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 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 务体系,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 一体化改革发展,实行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 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 网络,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政府、举办者、家庭合理分担成本 机制。大力实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计划,推进职业院校布局 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着力办好农 村社区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分类推进中等 职业 教育免 除学杂 费。积极 稳妥推 行民族 地区乡 村中小学 “双语”教育,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城乡 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和应用能 力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特岗计划”和省公费 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统筹调配城乡中小学教职工,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适当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队伍稳定性。

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 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深入实 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注重防治结合,做好重点人 群和重点疾病的健康管理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 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提高重点疾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 率。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统一、重在 农村的医疗卫生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服务机构,配 置医疗服务人员,加快建设县域内医疗共同体。实施乡村医 疗队伍培养计划,健全农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大力 开展农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支持并推动乡村医生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城乡 医院对口支援和专家下基层的巡回诊疗力度,建立城市医院 青年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发展远程影像诊断和远程会诊,提 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就医。全面开展健 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和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加快建立乡村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农民 体育健身工程,丰富农民体育运动,增强农民体质。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 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 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巩固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拓展异地 就医即时结算功能。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津贴标准。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大力加强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救助 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 “三留 守”关爱服务体系。继续推进 “童伴计划”,并扩大其实 施覆盖面。

提升乡村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养老保障行动,创新 乡村养老服务机制,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 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 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与农村特困供养 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相互配合,形 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康养服务产 业,鼓励企业、集体、个人投资农村康养产业开发项目,推 动建设富有乡村特色的养生养老基地。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 设,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 引导扩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 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配套服务。

第三节 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 业制度,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农民工转 移就业和多元化增收机制,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创办环境友好型和 劳动密集型企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 作坊、乡村车间,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增强经济发展创造 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大力推行农村公共基础 设施村民自建,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结合新型城 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示范基地建设,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 加强劳务协作,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 “三 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实施农民创新创业行动,鼓励、 支持农村青年和返乡农民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大返乡 下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依托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 工业园区等,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资产资源,整合发展 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引导返乡下乡人 员采取直接投资或参股经营等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 空间。建立完善农村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为农村创新 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集中办理 证照等 “绿色通道”服务,开展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 业辅导、创业提升培训,落实乡村创新创业定向减税和普 遍性降费政策,整合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 筹支撑平台,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 新创业集聚。

强化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行政村基层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就业政策 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 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推荐农村劳动者参加 职业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城乡劳动 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和收 入水平。加强农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提供就业信 息、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享受等 “一站式服务”。实施职 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以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 构为依托,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为主要形式,覆盖全体、贯穿终身的培训体系。有效有序引 导社会资本扩大就业服务,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深入实施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完善农民就业保 障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第九章  高质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 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施策,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建立 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节 深入实施精准脱贫

严格聚焦 “两不愁、三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实施 专项行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措施,以绣花功夫扎 实抓好脱贫攻坚。实施专项扶贫行动。实施产业扶贫行动,盘活贫困地区资源,优化扶贫产业布局,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着力构建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供 销体系,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等, 积极开展 “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的注册推广,打造一批具 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强化产业扶贫。 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认真落实创建扶贫车间,以 “1库5 名单”、技能培训行动、劳务协作、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为 抓手,深入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就业服务,统筹推进贫困 劳动力技能就业脱贫、异地转移就业脱贫、就地就近就业 脱贫、灵活就业脱贫。实施住房安全保障行动,坚持 “挪 穷窝”与 “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 并进,统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农 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农房建设。实施教育扶 贫行动,实施好大小凉山教育扶贫提升工程、民族地区十 年行动计划、深度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等项目建设,落实 好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一村一幼”等政策,确保贫困家庭 适龄儿童义务教育不漏一人,做到教育扶贫优惠政策落实不漏一户。实施健康扶贫行动,认真落实县域内住院和慢 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等政策,研究完善重特大疾病和县域外就医救助机制,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

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四川扶贫开发的财政资金投入,对贫困地区属于 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金融支 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 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认真落实国家 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土地支持政 策,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重 点向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 土地利用管理有关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 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 区建设用地,有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支持45 个深度 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落实 低保兜底政策,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 策有效衔接,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 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 体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党 政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 的关键作用,保证各地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定点帮扶工 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因户施策, 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提高扶贫 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完善贫困村 “五个一”干部帮 扶机制,同步加强有 20 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 “三个一” 帮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专业农技员等帮扶力量的作用。

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广东、浙江等省的省际协作,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促进进一步深化合作, 引入更多沿海发达地区工商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 进贫困地区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建立完 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扶贫工作大格局。完善奖惩机 制,细化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切实落实扶贫工作责任。

第二节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

把攻克藏区彝区深度贫困堡垒作为脱贫攻坚重中之重, 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 汇聚多方力量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区域性整体性贫困问题, 确保打赢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战。

整合力量集中攻坚。严格执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专项实施方案,推动区域发展与精准 扶贫有机结合,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机衔 接,聚力解决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的区域性整体贫困问 题。针对民族特困地区实施重点帮扶工程,持续用力在藏 区推进实施“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在彝区推进实施 “十 项扶贫工程”和 17 条特殊支持政策、在凉山州推进实施综 合帮扶 12 个方面 34 条支持政策。全面落实新增脱贫攻坚 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 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 地区和免除纳入年度专项扶贫计划新增项目资金县级配套 “三增一免”总体要求。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完善扶贫 “四到县”机制,拓展县级项目资金整合范围。

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发展需要。 加强协作合力攻坚。完善对口帮扶制度设计,实现深度贫困县每县都有省级领导、省直部门 (单位)、高校、医 院、国有企业联系帮扶。扎实推进省内 7 35 县对口帮扶 藏区彝区 45 个贫困县工作。加大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沟通 合作力度。加强与浙江、广东两省对接,瞄准贫困村、建档 立卡贫困户,深入开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人才支援等。 创新扶贫协作方式,大力推进携手共建佛山—凉山东西部扶 贫协作示范工作。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 “飞地经济”,推 动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合作发展 “飞地”园区,加快成 都—阿坝、甘孜—眉山、德阳—阿坝、成都—甘孜、凉山— 乐山等“飞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园区组织机制和管 理模式,充分发挥 “飞地”园区在资源集聚、优势互补方 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异地发展。

第三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持续改善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 强脱贫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持续增收能力,增强脱贫地区 “造血”功能。

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鼓励 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培育提升贫困 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 贫奔康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开展 “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常态化抓实中国梦等教育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坚定脱贫奔康的信心决心。切实推进农民夜校建设,培育打 造一批示范夜校、示范实践基地,探索开办 “网上夜校” “夜校微信群”,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学政策、学法律、学文 化、学技术。大力推进精神扶贫,继续推进贫困地区移风易 俗行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不良生活习惯和社会交往习俗, 形成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勤劳致富、文明和谐的时代 新风尚。

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有机 结合,持续开展 “回头看”“回头帮”,严格贫困对象退 出标准,建立完善稳定脱贫跟踪监测、动态管理和分类施策 机制,确保贫困现象不反弹、脱贫群众不返贫。以 “防返   “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要求,实 施扶贫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完善相对落后地区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和集体经济,严格规 范用好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和贫困户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促 进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奔康,增强已退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 能力。总结脱贫攻坚经验,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的政策措 施,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构建完 “造血”功能、改善 “输血”机制、健全 “失血”救 助的长效机制,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奔康。

第十章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 村外部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 策体系,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为乡村 振兴注入新动能。

第一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激发农村市场活力,盘活农村 闲置资源,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 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 股份合作制改革,到 2019 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2021 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 各类产权确权和登记颁证,加快推进 “房地一体”的农村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深化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 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健全农村 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完善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推动成为农 村各类资产资源流转交易、项目招商活动、项目合作的综合 性服务平台。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实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 程。总结推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资 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 “三变”改革模式。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产租赁型、资源整合型、稳健投资型、区位特色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探索财政支农项 目实行股份量化到村集体资产,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鼓 励将农村集体资产入股参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城 乡要素平等交换,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途径。用好用活贫困村 产业扶持基金,探索 “四荒”资源开发的新模式。

第二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牢牢把握农村改革主线,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依法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 “三权分置”,在国家 授权地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实 现农村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充分利用,强化乡村振兴用地 保障。

推进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 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 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制 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 土地经营权。探索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 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坚持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 型、服务带动型等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牧区草原家庭 经营责任制,稳妥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积极推 行草原规范流转。

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 下,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确保村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按法定程序实施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等,优化村土地利用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 的存量建设用地。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 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有序推进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三权分置”。推进 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改革工作。做好成都 市郫都区、泸县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完善乡村用地保障机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 业农村发展需求,各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 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发 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健康等特色产业使用建设用地的, 允许实施点状供地。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对从事冷链物流、 烘干仓储、农产品加工、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 经营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在 此基础上再增加 3%。保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村 组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用地,仍按原地类管理,不 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第三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农 民权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 有序实现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户籍管理政策与农村 “三权”改革政策紧密衔接,全面规 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和分户政策。进一步调整、放宽户 口迁移条件,制定分类落户措施,全面放宽大中小城市和建 制镇落户条件,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 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制度,创新人口管理方式。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 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探索推 广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 “双轨并行”制度,鼓励有条件的 农业转移人口率先实现市民化。

保障进城农民权益。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 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 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贯彻落实 《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 办法》,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 服务,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 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 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 效解决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 房需求。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 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 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 “三权”脱钩, 不得以退出  “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完善与城乡人口变化规 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分配制度,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 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四节 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

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让愿意留在 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返乡下乡创业就业、 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 的总要求,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 培训体系,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加强涉农 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开设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 应的实用专业,逐步建立初、中、高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 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按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弹性学制参加 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实施农村职业经理人壮大行动,以家 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扶持一批农业 职业经理人、经纪人。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鼓 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构建标准条件、生产经营、社会福利等 政策体系,形成扶持各类人才进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制度 安排。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 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

打造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 同志、农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队伍建设,完善培养、考核、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实现 “三农”领导干部年轻化、专业化、专家化。加强乡镇、村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开辟优 秀年轻干部来源,优化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立青年公职人 员到乡村挂职制度、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 加强涉农院校和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科 普人才,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 学家项目,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县域专业人才 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采取定向 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由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面 45 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培养高职 (专科)技能人才。发展 壮大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 创新创业,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 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认定一批带动 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或一技之长的 “土专家”“田秀 才”和农村家庭能人。加快乡村旅游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着 力创新开展乡村旅游规划师、工程师、技术员试点工作,培 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乡村旅游实用技术人 才。加大对乡村手工艺人的扶持力度,以乡村手工业、建筑 业和民间文艺为重点,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 乡土的乡村工匠。

引导社会人才流向乡村。鼓励各地出台市场准入、财政 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人 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推行 “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法律、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 “三 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建立乡村人 才援助机制,定期从省会城市和市 (州)政府所在地选派 优秀教师、医生、科技、法律和文化工作者等到乡村开展援 助服务。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 任职。实施专家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乡村开展智力服务。 建立农业企业家联系帮扶工作机制,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中农业企业家比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 优势和力量,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积极引导和支持退休干部、 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新乡贤返乡。实施 “夕阳红”示 范工程,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第五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 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补 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短板。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 入保障制度,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确保财 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实施财政支农考评制度, 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引导市、县加大 农业农村投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 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积极争 取自然资源部支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

振兴战略。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总结推广 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经验和财政资金“五 补五改”模式。加大县、乡基本财力保障和村级组织运转经 费保障力度。

创新乡村振兴投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农业投资 平台、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在农业投融资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发展。支持市、县政府 将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 域的公益性项目。推动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 试点,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探 索建立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县域封闭运行的乡村振兴 贷款风险金制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 度,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价格和收费适时 调整机制,统筹安排不同回报价值的项目,以合理回报吸引 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继续深化 “放管服”改革, 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工商企业为乡村振兴提供 综合性解决方案。总结推广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 的经验做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 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 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 “三农”金融供给。 梳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企业融资需求,依托货币信贷大数 据系统做好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互通和融资对接。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政策性银行在乡村振兴中积极发挥作用,优化村镇银行布局和设立模式,稳 妥培育村镇银行。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探索农村资金互 助社、村级扶贫互助社和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等实现形 式。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 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各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担保融资增信功能,支持 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等多种形式贷款,稳妥 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 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 证贷款,支持集体林权抵押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 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融资,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 “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 开展集体资产股权融资试点。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 形成省农担公司为龙头、市 (州)农担为纽带、县级农担 为基石的全省三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农业政策性担保 公司扩大规模和覆盖面,推动农业担保可持续发展。鼓励保 险机构筹集资金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 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目标价格指数保险、14 个产粮大县 农业大灾保险等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促进农业 特别是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和抗风险能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 建设工程,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 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鼓励有条件的 地区引入征信机构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规划引领,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积 极调动社会参与,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四川乡村跨越发展和全面振兴。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 “三农”工作的领导,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领导体制,强化统筹指导,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乡村 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 制,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五级书记 抓乡 村振兴 ,为实 现乡村 振兴提 供坚强 保障。 认真 落实县(市、区)委书记作为乡村振兴 “一线总指挥”的工作要 求,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 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统筹 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第二节 落实各方责任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责任, 推动各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各市 (州)、县 (市、区) 要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或方案,科学制定 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 施,增强可操作性。各部门 (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 合,抓紧制定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并指导各地完 成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的体制机制,出台人才、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流向农业农 村的政策措施,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和工程,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搭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和农民群众协同 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抓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各类经 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统一和衔接,严格实行规划审批制度,强 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执行监督。

第三节 打造典型示范

坚持典型带动,鼓励各地从乡村发展的实际出发寻找突 破口和切入点,探索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和路径,着力打造 乡村振兴的示范县、示范乡和示范村,实现以点带面,点面 结合,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探索良性互动。出台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设立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奖。乡村 振兴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共同推进,省级层面重点抓好 县级试点示范,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分别由市级、县级负责。 各地要综合考虑基础条件、财力保障等因素,合理确定试点 示范县、乡、村的规模与数量。各地要加大乡村振兴投融资 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要素保障,强化工作推进, 开展监测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争当乡村振兴“排头兵”。

第四节 强化法治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 村振兴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研究制定适应四 川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 应的地方法规,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涉农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 策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容错纠错机制,加 强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激励基层创新并避免短期化行为。

第五节 抓好考核评估

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考核和激励约束,明确规划 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 改革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将规划实施 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落地落 实。各市  (州)党委、政府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乡村 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各县 (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 报告、政协通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加强乡村统计工作 和数据开发应用,建立科学全面的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制 度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及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乡村 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加强规划实施督促检查,适时开展规划 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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