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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之四类村庄新格局

国开联 2019.05.27

乡村振兴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而产业发展是促进集聚提升类村庄经济繁荣的根本。应鼓励集聚提升类村庄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


——推动产业联动,实现产业复兴。

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各类专业化村庄发展。发挥村庄已有优势,突破发展瓶颈,打造产业联动模式,促进村庄产业功能拓展与业态延伸,实现村庄复兴,促进村庄功能转型和空间重构。

针对拥有农业资源特色的村庄可引入延伸其产业链,推动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延长产业链,促进村庄产业经济提升。

针对拥有特殊工艺和手工制造的村庄可利用其加工优势,带动乡村旅游和电商经济发展,发展配套性服务业和支持性服务业,实现村庄转型与升级。

针对拥有生态环境优势的村庄可发展休闲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农业观光与体验产业发展,以绿色农产品和手工艺品、休闲康养为载体,打造乡村品牌。


——加快人口回流,打造现代农民体系。

以产业吸引人才,以人才推动产业。发挥集聚提升类村庄产业优势,吸引人才回流,形成新的人口聚集,以多元化的人群集聚为依托,为乡村注入创新的科技要素,带动村庄各类人才发展。

打造新的“现代农民”体系。其中包括拥有户籍、拥有土地的“原住民”;拥有户籍、进城后返乡的二代农民;农业产业升级带来的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创新创客的“情怀乡民”;以养生养老为目的的“回归乡民”。以此激发乡村的多元业态发展,建立起村庄人口发展新模式。

 

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其在土地、劳动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机构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这类村庄应朝以特色产业带动村庄发展,以技术创新带动村庄发展,尊重、保护和利用原有城镇及村庄的格局和形态、生态以及文化等方向发展。


——以村为表,以城为里

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要求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其规划通常由中心城市在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予以指导,实现与中心城市的融合发展。

在战略上应注重体现“都市圏一体化”意识,主动接受城市辐射,依据城市区域分工,合理确定符合自身经济发展规律的战略、方针、政策及职能定位,从而加强自身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在空间上注重实现与城市功能融合,做好城市用地功能的衔接、绿色空间的延续、生态廊道的控制;在基础设施上应与城市共建共享,形成有机对接,促进人流、物流的顺利畅通,促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在社会治理上要注重提高现代化、法制化、民主化、数字化建设,提升村庄治理能力和水平,融入城市内涵。


——转变生产功能,城乡融合发展

城郊融合类村庄在产业发展上立足于服务城市经济,增加非农业就业机会,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换。

首先要自足于农业自身的发展,如开发农副产品加工业、与中心城区大企业结盟,为其生产配套产品或向企业提供劳动力资源;其次要发展民俗生态体闲旅游业,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以休闲旅游业带动乡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产供销、旅工农、科工贸”的产业化生产体系,带动整个乡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善用城市资源,增强发展动力

城郊融合类村庄要发挥区位优势,积极依托城市的资本、科研技术、管理经验、人才、信息、市场等优势,降低成本,扩大发展潜力。产业运营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政府运营、公司运营、集体运营、政府主导公司运营等模式。按照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拓展经济发展空间,进行合理的分工合作,促进资源分配和产业布局的合理化,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特色保护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民族特色、山水景观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发展中切忌损坏其原有风貌,应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守住乡村“筋、骨、肉”,传承文化的“精、气、神”

特色保护类村庄要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相结合,乡村建设规划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等自然环境条件,不搞大拆大建,对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搞“一刀切”、不“开膛破肚”,尽量实行“微创手术”。同时,在古村落的保护与修缮中,注重保持风貌的统一性,保持自身的文化特色,确保“修旧如旧”。将原来的水泥路面恢复成石板路,保留古村落古色古香的原始格调。


——活化利用特色资源,以文旅促发展

特色保护类村庄其资源的活化利用是促进这类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对村落原始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盘活再利用,应延续传统村落原生态的生活气息、传统习俗和风土人情,杜绝对村落古建筑的大拆大建,而是保持村落景观建筑原貌。在对建筑修缮时也要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景观的建筑特色,维持村落整体空间布局,突出传统村落的景观和建筑特色,避免大量仿古新建筑与传统古建筑插花式的存在,导致新建景观与原始建筑格格不入。

文旅在众多乡村产业中呈现出巨大的活力和发展潜力,特色保护类村庄与文旅产业更有天然的契合优势。凭借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审美等价值和宁静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为热门的旅游目的地。特色保护类村庄在发展文旅产业时要推进旅游产品的特色化和品质化,要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当地特色。通过挖掘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要素,对村落的传统技艺、民间工艺、传统音乐、戏曲、民俗等进行场景化和有形化的开发利用,打造新型文旅创意产业。

 

搬迁撤并类村庄

拆迁撤并类村庄应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妥善处理搬迁矛盾,针对不同搬迁撤并条件村庄分类施策,对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


——分类施策,有序引导

五类村庄可按其搬迁迫切度进行规划,优先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进行搬迁,对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和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做好前期引导。

优先搬迁类村庄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导,根据具体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整体搬迁、局部搬迁等搬迁措施。搬迁村庄要慎重选址,向条件优越的地区搬迁,避免二次搬迁。同时,将改善农民生存条件和提供农民就业出路统筹考虑,促进搬迁农民致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搬迁村农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在操作时要尽可能在同一行政辖区内统筹,充分考虑搬迁地农民的经济能力、技能特点、文化习惯等,选择能够促进与当地农民融合,能够发挥搬迁农民技能,促进就业的地区作为搬迁的目的地。

引导迁建村庄原则上由政府主导,根据农民意愿,通过市场化运作与配套政策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土地置换等多种方式和措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逐步引导村民向城镇或保留并重点发展的村庄聚集,将村庄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结合,原址进行城镇周边绿色空间建设或山区绿化建设,保持良好的城镇整体的空间环境和建设容量。


——不忘特色,高标规划

搬迁撤并类村庄发展时面临从特色化、多样化到“千村一面”的风险。搬迁撤并要按照不同地域特色、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等,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或修编村庄规划。在新的空间上保持乡村特色。在培育地域特色上,充分挖掘原有、和新增的生态资源和人文内涵,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示范村建立村史馆,展现乡村文化品位,继承地方历史文脉。同时从基础设施、优势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培育、村容村貌整治、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等方面入手,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品”,形成一批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富有品位的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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