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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解读

国开联 2020.08.06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造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的意见》政策解读

2019年5月

一、制定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一号工程”工作要求。数字经济是省市“一号工程”,去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提出打造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的目标,杭州市制定《杭州市全面推进“三化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行动计划》。今年31日,周江勇书记亲自组织召开“三化融合”行动比学赶超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到2021年,全市规模企业数字化改造要实现全覆盖。

二是推进我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现实需要。一是我县产业数字化工作突破点在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提升。在全市“三化融合”行动比学赶超工作推进会上,县委县政府立足桐庐实际,精准提出了“打造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的目标。传统制造业是我县工业的基石,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县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的需求日益凸显,亟需快速提升企业内部和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水平,以适应产业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趋势和要求。与此同时,我县针织、制笔等传统制造业具有明显的块状经济特征,推动点上和面上的数字化改造,对推动产业链的数据资源整合,实现协同制造,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二是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需要分类引导、分层推进。目前,我县“6+1”产业政策中对工厂物联网、信息化应用等有一定的补助,但对传统制造业而言,门槛还太高,针对性也不够强。企业数字化改造是一个需求推动的过程,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尤其是传统企业,数字化基础薄弱,需要分类引导、分层推进,通过政策牵引扶持,探索出一条由简单到复杂、由局部到整体的改造提升桐庐模式。

二、制定依据

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桐政办〔2018108号)、《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全面推进“三化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市委发〔2018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政策。

三、主要内容

1、鼓励开展数字化改造诊断服务。鼓励规模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信息化系统应用、信息化系统集成、智能化改造方案设计、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规划等数字化改造诊断服务并组织实施。对诊断服务费2万元以内的部分给予60%补助,超过2万元部分给予5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首先推进规模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目前针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基础诊断服务价格大约在2万左右。同时,为鼓励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开展整体解决方案规划设计,因此对补助比例进行了分档。)

2、推进信息化系统应用。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产品销售等关键业务环节应用信息化系统,对当年实际投资额5万元以上的,给予软件和网络设备投资额2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这条政策主要对企业软件应用投入进行补助,根据实际,进一步降低门槛,提升补助比例,引导传统企业以单系统应用为突破口,实施数字化改造。“6+1”政策中补助门槛是30万,补助比列是12%

3、推进装备智能化改造。对于购置工业机器人的企业,给予每台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6+1”政策中传统产业技改门槛是100万元,这条政策不设置门槛,单台也能补助,同时鼓励传统企业以工业机器人为新一轮高水平技改的方向,为推进数字化改造打下扎实的硬件基础。)

4、打造数字化车间。鼓励企业实施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这条政策与第2条的区别,主要是推动MES系统、DCS系统等大型信息化系统应用,引导企业实现设备的互联互通,通过工厂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对生产要素和生产过程进行数据采集,实现数据驱动的生产制造过程。)

5、打造智能工厂。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系统集成应用,实现业务流程数字化管理和一体化运作,打造智能制造示范样板,按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全县每年评定若干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化系统集成应用取得一定成效的示范企业)

6、推进企业上云。对经省级以上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服务本地企业30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企业与云服务商签订合同,并通过省“企业上云”认定,单个企业云服务费2000元以内的部分,给予50%补助;对获得省级“企业上云”标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这条政策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扶持行业云平台,二是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三是扶持省级上云标杆企业。)

7、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经省级以上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本地企业30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企业利用平台提供的工业APP等模块化信息系统分步实施数字化改造,对上平台企业每年给予服务费用80%的补助,单个企业一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一是培育服务特定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利用平台模块化的功能,服务企业触网改造;二是引导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小切口实施数字化改造。)

8、培育智能制造服务机构。对注册在我县的智能制造服务机构,服务本地企业数字化改造技术咨询、设备制作、项目实施、维护服务等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营业收入的5%给予资助,单个机构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本地服务机构具有了解当地情况,能提供长期驻场、故障即时响应、跟踪升级式合作等服务的优势。本地服务机构在发展中面临着专业招才难、留才难,前期研发投入大问题,有必要加大扶持力度。)

9、培育“数字工匠”。鼓励企业加大CIO(信息主管)培养力度,对参加全县企业CIO培训班并结业的,给予CIO所在企业1万元奖励。(人才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保障,其中CIO是企业数字化人才的核心,引导企业重视CIO培养,对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10、鼓励争创示范试点。对获得《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省级和市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等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获得上述荣誉的,在省两化融合评估中可以加分)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来源桐庐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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