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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政策全文及解读

国开联 2020.08.0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

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全文及解读

 

2019年5月

 

政策解读

51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编制的背景和过程

受商业模式、技术路线等制约,当前人工智能和产业的融合发展整体处于起步阶段,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国内部分先进省市略有领先,但总的看处于同一起跑线。我省具有完备的工业基础和完善的产业体系,发展潜力巨大。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推进机制,是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后,我省提出的又一重大创新课题。这一机制将加速科技链与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对接融合,强力赋能“十强”产业全面起势,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今年年初省工信厅成立起草工作专班启动了《指导意见》的编制工作。工作专班研究了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发展经验及政策文件,仔细梳理了各细分领域全球及国内领军企业,并组织“十强”产业工作专班及华为(山东)、浪潮、海尔、海信、潍柴等重点企业进行了多次座谈,精心起草编制了《指导意见》。期间,分管省领导多次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并主持召开了由科研专家、领军企业及省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会。根据30个省直部门会签、省政府专题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多次进行修改和完善。经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和省委财经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指导意见》以省政府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4个版块,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程、专项行动和保障措施。

在总体要求部分,确立了我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提出以提高人工智能产业有效供给能力为根本支撑,以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与人工智能良性互动、融合创新、协同发展为主攻方向,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发挥人工智能作用,为全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贡献新智慧。在工作目标上,立足我省实际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2年,初步建成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基于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智能经济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二是到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紧密,成为全国一流乃至世界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集群。

在重点工程部分,紧密结合当前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实际,聚焦“十强”产业,提出实施10大智能提升工程,通过把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革命成果与我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逐一对接,着力研究破解制约重点产业智能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和难点,每个工程都列出了人工智能对“十强”产业赋能提升和融合发展的主要路径、重点任务和阶段性目标,是《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5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通过人工智能促其“快成长、上规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突破智能芯片、软件等核心技术产品,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自身水平和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渗透能力;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瞄准高质量发展需求、发展智能化技术装备,瞄准未来新能源发展方向、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建设智能电站、电网等基础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平台,大力发展智能化新兴功能材料;现代海洋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围绕经略海洋战略,建设海洋超算和大数据平台,构建海洋综合立体观测网,打造智慧海洋牧场;医养健康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建设智能医疗体系和智慧医院,开发智能化医疗器械,发展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

5大传统产业集群,着力通过人工智能促其“提层次、强实力”:高端化工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建设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综合数据平台,打造智安化工园区,加快化工企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进程;现代高效农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推广应用智慧农业大数据,建设智慧农业园区、智能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文化创意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发展数字化、个性化作品和产品,开发聊天机器人、撰稿机器人、会议记录机器人等智能设备。精品旅游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打造智慧化旅游平台,创建智慧旅游景区、饭店,打造知名旅游电商品牌;现代金融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重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产品创新和风险控制,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金融监测预警。

在专项行动部分,紧扣任务目标,坚持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和推动产业应用并重,提出了6大专项行动:一是融合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实施核心技术攻关计划、打造融合发展创新载体、构建融合创新合作机制;二是智慧经济培育行动,重点发展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壮大一批新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智慧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三是产业互联网赋能行动,重点完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动企业上云、提升“云行齐鲁”品牌影响力;四是智能制造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开展“1+N”带动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培育一批智能装备首台(套)产品;五是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重点加快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提升高效能计算能力;六是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行动,重点建立完善融合发展标准体系、资源共享体系、人工智能安全防护体系。这六大专项行动,从夯实研发基础、推动重点突破,到培育生态系统、促进融合示范,再到打造产业集群、加大支撑服务,既立足当前、可操作可实践,又着眼长远、分步骤分阶段,是《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发力点和硬抓手。

在保障措施部分,立足工作实际,分别从组织推进、财税政策、产融结合、人才支撑、开放借鉴等5方面提出了保障举措,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顺利推进,是《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

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地实施,我们对10大重点工程、6大专项行动和5项保障措施细化成74项具体工作,依据部门职能进行了任务分工,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为推动《指导意见》落到实处,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厅牵头启动了“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遴选工作,充分利用市场化的办法和手段确定了第一批150个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并随《指导意见》印发实施。重点在智能产品、核心基础、关键技术装备等领域培育一批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着力补齐产业发展的短板;聚焦“十强”产业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新模式及典型案例,着力提升融合发展的质量。

三、重点把握的原则

《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抢抓机遇。当前,新一代人工智能在产业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期,我们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差距并不大。我们要抢抓先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作用,为“十强”产业赋能,为高质量发展助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对接融合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在关键技术突破、新兴业态融合、智能化水平提升等方面补齐短板、迎头赶上。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摆脱固有模式和传统路径依赖,推出产融结合、试点示范等一批集成创新,力争在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四是坚持精准推进。突出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精准定向分步搞好工程行动,不搞面面俱到,确保务实可行。     

《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指导意见》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协调推进机制,按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协调和督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建立“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产业联盟和专家库,积极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凝聚各方力量,整合优势资源,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撑。二是夯实产业基础。把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作为重点,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夯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基础。同时,扎实做好推动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发展等基础性工作,让传统行业的企业首先要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真正具备+人工智能,智能化转型的基础和条件。三是加强对接交流。重点梳理我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人工智能需求及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军企业产品及方案供给能力,采取召开供需对接“牵手”等方式,促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同我省“十强”产业的深度融合。

政策全文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技术优势及“头雁”效应,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工智能产业有效供给能力为根本支撑,以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与人工智能良性互动、融合创新、协同发展为主攻方向,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发挥人工智能作用,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快成长、上规模,促进传统产业集群提层次、强实力,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贡献新智慧。

 

争取到2022年,全省初步建成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部分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培育形成一批拳头产品、特色创新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集群,成为全国重要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地;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融合,形成一批应用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创新平台,人工智能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渗透能力显著增强;基于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得到更加广泛应用,智能经济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2025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更加紧密,新业态新模式大规模推广应用,“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成为全国一流乃至世界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集群。

二、重点工程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提升工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协同,实现“万物互联”与“数据融合”,推动全社会数据上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算法、专用芯片,提高产业核心实力。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与硬件产品融合,促进先进计算、微服务开发框架、区块链、虚拟现实等与软件融合,提升网络安全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水平。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提升工程。面向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发展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的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加快建设高端装备行业创新平台,突破装备产业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培育高水平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广关键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

(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大力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着力构建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大力发展形状记忆合金、自修复材料、智能仿生材料、智能传感材料等新兴功能材料,拓展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新材料研发中的应用。

(四)现代海洋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海洋超算和大数据平台,构建海洋综合立体观测网,提高海洋事务决策科学化、智慧化水平。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港口服务监管融合,建设智能化无人码头,打造智慧港口。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打造智慧型海洋牧场。

(五)医养健康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加快推广人工智能治疗新模式新手段,探索建设智慧医院。研发人机协同临床智能诊疗方案,基于人工智能开展新药研发,推进医药监管智能化。加强流行病智能监测和防控。推动健康管理实现从点状监测向连续监测、从短流程管理向长流程管理转变。建设智能养老社区和智能化养老设施,拓展老年人活动空间,搭建面向老年人的移动社交与服务平台。

(五)医养健康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加快推广人工智能治疗新模式新手段,探索建设智慧医院。研发人机协同临床智能诊疗方案,基于人工智能开展新药研发,推进医药监管智能化。加强流行病智能监测和防控。推动健康管理实现从点状监测向连续监测、从短流程管理向长流程管理转变。建设智能养老社区和智能化养老设施,拓展老年人活动空间,搭建面向老年人的移动社交与服务平台。

(七)现代高效农业智能提升工程。大力开发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智能化农业装备、农机田间作业自主系统,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开展智能化农场、牧场、渔场、果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农产品绿色供应链。搭建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农业信息遥感监测网络,建立典型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提高农业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加快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八)文化创意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鼓励基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沉浸式体验平台、互动影视、智能语音等新技术、新装备创作数字文化作品和产品。适应互联网、智能终端传播特点,加强大数据挖掘与加工,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鼓励开发聊天机器人、撰稿机器人、会议记录机器人。支持建设网络创意设计服务平台,开展众创生产。

(九)精品旅游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开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完善旅游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集导游、导览、导航、导购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山东旅游大数据平台,提高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舆情监控等水平。

(十)现代金融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鼓励利用大数据、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进行金融业务流程再造、产品创新和风险控制。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行业应用智能客服、智能监控等技术和装备。建立金融监测预警系统。

三、专项行动

(一)融合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实施核心技术攻关计划。加大对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及人工智能算法攻关力度,重点突破一批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卡脖子”技术。

2.打造融合发展创新载体。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技术研究院,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3.构建融合创新合作机制。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力量,打造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生态体系,组织“十强”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务实对接,引进华为、阿里、腾讯、百度等高水平人工智能企业资源,借用“外脑”提升“十强”产业智能化水平。

(二)智慧经济培育行动

1.发展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智能化产品,积极发展智慧健康、智慧旅游、智慧金融等智能化服务,探索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壮大一批新市场主体。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发展一批智能经济领军企业。完善高成长企业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智慧型“瞪羚”“独角兽”企业。

3.培育一批智慧产业集群。鼓励重点产业集聚区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大数据应用、绿色能耗管控等提升智能化水平,创建一批产业聚集度高、智慧化应用好、区域带动强的智慧产业集群。

4.建设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利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打造以人为本、数据驱动、精准治理、惠及全民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5.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遴选、实施一批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

(三)产业互联网赋能行动

1.完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重点打造1家以上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培育10家以上跨行业跨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100家以上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应用场景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互联网平台。

2.推动企业上云。加大“云服务券”财政奖补力度,大力推动企业上云、设备上云。

3.提升“云行齐鲁”品牌影响力。强化典型推介和舆论引领,加大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开展“云行齐鲁”活动,叫响企业上云山东品牌。

(四)智能制造提质增效行动

1.开展“1+N”带动提升行动。每年培育1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通过对标辅导和推广应用,每年至少带动1个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实现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2.实施新一轮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加快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造提升落后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提高生产装备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

3.培育一批智能装备首台(套)产品。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推广一批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影响、在国内率先实现重大创新或能替代进口的首台(套)装备和关键核心部件,推进高端智能装备国产化。

(五)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加快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5G)、国际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北斗卫星导航、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网络设施建设,建设陆海空一体化信息网络。

2.优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统筹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煤矿安全大数据中心、地理信息大数据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鲁南大数据中心等,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3.提升高效能计算能力。加强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智能制造云服务中心、山东工业云平台、浪潮云服务基地、济南智能计算产业园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分布式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推进下一代超级计算机、高性能存储等研发应用,构建高性能计算应用生态环境。

(六)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行动

1.建立完善融合发展标准体系。建立省重点行业数据、接口和应用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标准制定,形成一批技术领先的团体标准和具有全局影响力的国家标准。

2.建立完善资源共享体系。培育汇聚一批精益研发、精益生产、智能物流等智能化解决方案和一批专业化、集成化的智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开放共享的产业供给资源池。

3.建立完善人工智能安全防护体系。构建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平台,开展漏洞挖掘、安全测试、威胁预警、攻击检测、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攻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协调和督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任务落实。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和专家库,积极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加大财税扶持。统筹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组织筛选适合基金股权投资的“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强”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库,组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强对接,鼓励基金投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企业上云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三)促进产融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全面打通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生态链,探索人工智能和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以融促产”,汇聚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层次。推动“以产繁融”,充分发挥新兴产业潜力优势,为金融资本提供投资运营服务。支持“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开展产融结合试点,探索开发保障融合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

(四)实施人才战略。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专题培训。健全专业人才多维培养机制,完善引人、用人和育人机制,培养和招引一批高端人才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鼓励省内高校设立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所建立跨学科、跨专业双向培养模式,培养新型产业工人。举办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认知水平。

(五)扩大交流合作。统筹配置国内外优势资源,充分利用中德、中日韩等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平台,拓展实体经济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合作空间。抓好用好儒商大会、中国(济南)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世界工业互联网大会等大型活动和“选择山东”“好品山东”等综合平台的影响力,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人工智能等展览会、博览会。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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