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联官网 > 观点 > 产业链招商与链长制

滨海区招商引资专项考核办法全文

国开联 2020.08.08

滨海区《2019年度全区招商引资专项考核办法》

(全文)

 

20191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园区;区属各部门、驻区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各镇街、园区考核(100分,任务见附件1

1、新签约过亿元项目数完成情况(5分)

2、新招引开工项目数完成情况(55分)

其中:新招引开工过亿元项目数完成情况(35分)

3、外资任务(35分)

4、有效信息(5分)

以上任务按照完成比例折算得分,超额完成任务按比例加分,最高不超过原分值。

5、附加分:

1)重大活动签约:参加市级以上招商活动,台上每签约1个项目,加5分。

2)重大项目开工:参加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开工现场活动,每开工一个项目,加5分。

3)境外招商活动信息提供:市、区级境外招商活动,提供客商信息资源,并被采用的单位,每条信息加5分。

载体单位提供项目有效信息且项目成功落户的,每条信息加15分。

(二)部门考核(100分,任务见附件2

党群机关、政府机关、驻区单位各部门有效信息考核。按照完成比例折算得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加分,最高不超过原分值。

提供总投资超5000万元的有效信息项目,且当年开工,或提供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投资有效信息的,视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共建共享考核机制

按照“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凡各镇街、开发区招引项目落户非属地的,由引进单位和被引进单位共享奖励政策。

(一)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考核按70%计入引进单位任务,30%计入被引进单位任务。双方另有议定的,按议定执行。

(二)项目实际形成财力根据对企业扶持优惠力度,由引进单位和被引进单位协商财力分成比例和时限,并报招商领导小组备案。

(三)引进单位需填报招商引资企业(项目)申报表,由区商务局加盖公章确认第一引进单位。第一引进单位指第一次将企业(项目)投资者引荐到实地考察洽谈者。

(四)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招商工作先进单位

1.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的载体单位,取排名前三分之一为一等奖,其他为二等奖。

2.完成全年有效信息报送的部门单位,取排名前三分之一或无信息报送任务,但成绩突出的单位为有效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3.由区领导、投资服务对象与招商载体单位综合评估,根据得分高低,评出若干“十佳招商引资服务最优单位”。

(二)设立招商引资有效信息奖励

1.项目投资方为世界500强、全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国内行业100强企业或境内外主板上市公司,被确认为有效信息的,予以奖励;

2.物流、商贸、旅游和工业项目类不低于1000万元,农业类项目不低于500万元,科研、信息等其他服务业项目不低于500万元,在签订意向性协议后予以奖励。

(三)未完成任务给予处罚

1.招商任务零实绩的载体单位,不参与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有实绩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不得评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一等奖。

2、 有效招商信息零报送的部门,不得评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一等奖,当年绩效奖金下调10%;有实绩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一等奖。

3、 招商引资当年未完成任务且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载体单位,单位当年绩效奖金整体下调20%

4、 在项目招引过程中,职能部门工作推诿扯皮、消极懒政、不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落地或者造成企业外迁的,一经查实,直接责任人由组织部门、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考核程序和要求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工项目数和附加分由商务局会同经发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核实认定;签约项目数、信息完成数由对应专业招商局负责考评。所有考核结果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一)招引项目认定标准(见附件3

(二)有效信息认定标准

1.有品牌。项目投资方为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国内行业100强或企业境内外主板上市公司,需对外投资部门(或战略发展等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对口接洽,且投资方有明确来区投资意向,能够与我区建立固定联络渠道,并在洽谈过程中能够安排相关参观考察。

2.有规模。物流、商贸、旅游和工业类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农业类项目不低于500万元,科研、信息等其他服务业项目不低于500万元,需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对口接洽,且投资方有明确来区投资意向,能够与我区建立固定联络渠道,并在洽谈过程中能够安排相关参观考察。

六、本办法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度各载体招商任务分解表

22019年机关单位有效信息任务分解表

3、项目认定标准和所需材料

来源:滨海区管委会


观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