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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构建“1512”框架,走特色乡村振兴路

国开联 2019.05.23

2018919日,山西省委、省政府以晋发〔201831号印发了《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

一、总体框架

我省总体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对表中央精神、对标国内先进,立足山西实际,突出山西特色,以城乡空间融合为切入点,着力推进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重点任务,聚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人才、体制机制两大有力支撑,实施5个重大工程、20项重大行动和100个重大项目,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山西路径。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总体规划》共分三大板块、十二章。引言和第一、第二章构成了第一板块,阐述了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分析了发展基础、发展态势,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第三章到第十一章构成了第二板块,提出了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包括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乡村文化、加强农村基层建设、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加大精准脱贫力度、着力抓好招才引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九个专题。第十二章为第三板块,重点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典型带动、突出项目支撑、强化社会参与、抓好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二、主要要求

《总体规划》的重点内容是围绕“1512”的框架体系展开。

 1”是一个统筹。即按照城乡融合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建立城乡融合发展格局。规划强调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统筹城乡空间开发保护,通盘考虑城市和乡村发展,系统谋划城乡空间,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根据我省乡村地域多样性、系统差异性和发展动态性,明确提出产业带动、生态提质、城乡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大发展类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进。

 5”是五个重点。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重点任务。

产业兴旺强调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转型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推动特色农业大省向特色农业强省转变。具体路径可以概括为“3473”方略,即突出我省优势杂粮、旱作农业、功能农业三大特色,强化区域化布局、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功能化提升四个支撑,打造杂粮、畜牧、蔬菜、水果、干果、中药材、酿造七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山西农谷、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运城农产品出口平台建设三大省级战略,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山西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生态宜居强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设黄土高原美丽新家园。重点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在集中力量补齐短板的基础上,建成一批具有山西地域特色和持久生命力的美丽宜居乡村;坚持保护、利用、治理、开发四位一体,推行农业的绿色生产方式;加强“两山七河”生态修复治理,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

乡风文明强调传承发展提升黄河流域农耕文明。核心是通过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优秀乡土文化,弘扬特色鲜明的黄河流域农耕文化,让古老的黄河流域农耕文明在新时代焕发新风采,重构乡村的伦理秩序和文化生态,使传统优秀美德回归到广大村民的生活当中。同时,通过加大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建设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创新农村公共文化供给,活跃村民的文化生活,使农民的精神面貌重新亮起来,思想道德重新树起来,乡风文明重新立起来。

治理有效强调以“三基建设”推动农村“三治”。坚持自治为基,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法治为本,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德治礼序、村规民约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通过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生活富裕强调把农民作为乡村美好生活的中心与重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农民生活,创造乡村美好新生活。农村基础设施突出提档升级,持续加大投入,在农村公路、供水、电网、供气、物流、信息等方面逐步推进城乡互联互通;农村公共服务突出从“有”到“好”,促进更多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多措并举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过上新时代的乡村美好新生活。

 1”是一个聚焦。即聚焦深度贫困,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一攻坚战。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目前,我省脱贫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区发展相对滞后,必须咬定目标、苦干实干,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开启共同富裕的新征程。

 2”是两大支撑体系。即强化人才和体制机制的有力支撑。人才是乡村发展第一资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从人才振兴上入手并取得突破。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在造就更多乡土人才的同时,聚集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重点是构建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新机制,促进各类要素“上山下乡”,包括人、才、物向乡村集聚;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重点要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严格管控土地用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支持方面要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文章,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另外,还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年初,省委出台一号文件安排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召开省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骆书记、楼省长作重要讲话,半年来又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体现了“摆在优先位置”“紧紧抓在手上”的要求。最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的重要指示要求,省委成立了山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任双组长,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全局工作;组建了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乡村建设、民生保障、组织人才振兴、规划和体制机制创新等7个专项推进小组,有关省领导任专项推进小组组长,重点推动乡村振兴专项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规划,再好的目标,也是镜中花、水中月。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总体规划专门明确了组织和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抓实施。规划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建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坚决贯彻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二是细化举措抓实施。要求建立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省级配套制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体制机制创新“5+1”专项规划,配套细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构建上下协同、区域协调、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三是典型带动抓实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既要有历史的耐心,更要有只争朝夕的劲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分类指导、试点推进、示范带动,积极探索创新,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我们将选取一部分县乡村先行试点,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实施路径和模式。

四是多方参与抓实施。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阶段性目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使命。正如你所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必须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确施策,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有序推进,据此,我们在总体规划中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阶段性的谋划,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同时,根据十九大精神,按照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规划目标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

具体讲,至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初步构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优秀乡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在2020年以前,贫困地区最优先、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2022年,全省乡村振兴要取得重要突破,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文化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现代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农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格局初步定型,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035年,全省乡村振兴要取得决定性进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定型,农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乡村文化繁荣兴盛,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现代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农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2050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将全面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

5个“百千万”工程围绕乡村振兴五句话的总要求来谋划的,具体是:

产业兴旺方面,着力创建10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扶持1000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吸引1万名优秀人才回乡创新创业;

生态宜居方面,着力打造100个农林文旅康特色村镇,创建100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带动1万个以上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乡风文明方面,着力打造100个省级文明示范村镇,推动1000个乡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标准,促进1万个以上村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标准;

治理有效方面,着力培育100个省级先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选树1000个省级农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推动2.4万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生活富裕方面,着力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加1000元左右,培训1万名农村双创带头人。

20项重大行动

一是涉及产业发展十大行动,包括有机旱作、功能农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信息化、农业质量品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山西农谷、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运城农产品出口平台、脱贫攻坚;

二是涉及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五大行动,包括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

三是涉及文化繁荣和社会治理两大行动;

四是涉及就业、人才、金融支撑三大行动。

100个计划项目

这是20项重大行动的再细化,是未来五年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抓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七个专项推进小组职责:

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研究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要举措,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和督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协调推动各专项推进组开展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考核等,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个专项推进小组的职责

产业振兴推进小组,主要负责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大省级战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培育“六大”产业集群,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增收。

文化振兴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培育挖掘乡土文化、农耕文化,传承发展提升黄河流域农耕文明。

生态振兴推进小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两山七河”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乡村建设推进小组,主要负责推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实用性建设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布局,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连互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

民生保障推进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城乡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事务,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

组织人才振兴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加强农村“三基建设”,强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设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立乡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培养本土人才,激励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规划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和“5+1”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市、县编制规划,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在日常工作机制上,领导小组建立议事讨论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总结工作、研究制定政策、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各专项推进组对领导小组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问题、督导任务完成等。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七个专项推进小组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发挥好各自职能,推动专项任务落实落地。

《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的原则,将我省村庄分为产业带动类、生态提质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五类村庄,并明确了不同的发展思路和举措:

一是产业带动类村庄。针对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乡村,立足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村庄的专业化发展。有序推进村庄的改造提升,进一步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二是生态提质类村庄。针对自然生态资源禀赋较好的村庄,厚植生态优势,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开发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推动产品供给特色化、品质化,增强体验性、参与性,引导促进城镇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三是城郊融合类村庄。针对城市近郊、县城及中心集镇周边的村庄,发挥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抓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

四是特色保护类村庄。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保护类村庄,挖掘特色优势,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与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统一起来,注重保持村庄赖以生存发展的整体空间形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建筑,注重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

五是搬迁撤并类村庄。针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规模过小的村庄,继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稳步推进村庄撤并。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还田还林还草还湿,增加乡村生态空间。

保障:

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创造良好环境,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人才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指示精神,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要素活力,大力培育造就乡土人才,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一是要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干部队伍。

二是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全面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能力。

三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健全使用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支持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

土地方面

以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护用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

四是完善用地保障机制,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根据规划确定的用地结构和布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中可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资金方面

将进一步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切实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81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投入90.23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二是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财政奖补、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

三是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创新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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