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联官网 > 观点 > 产业链招商与链长制

青岛西海岸新区招商引资政策20条

国开联 2020.08.04

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全文)

2019年9

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近期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了《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从项目落地奖励、经营贡献奖励、引荐人奖励、用地用房政策、投融资政策、人才政策六个方面发力招商引资。

项目落地奖励

1.总部经济项目。对新引进的外资总部型企业,最高奖励1亿元;对新引进的内资总部型企业,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励。

2.航运物流贸易项目。对新引进的航运和物流企业,最高奖励 500 万元。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或网络公司在新区搭建“航运+物流+贸易+金融”复合型服务平台,每年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3.现代金融项目。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最高奖励 1.5 亿元。

4.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大学、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下一代通信网络、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质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运营补助。

5.重点产业项目。对2019年起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分别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3%2%1%予以奖励。军民融合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项目,按照1.2倍系数予以奖励。

经营贡献奖励

6.发展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自投产运营第1个完整年度起,给予其区级地方贡献前3100%、第4年和第550%的奖励。

引荐人奖励

7.引进项目奖励。对新引进的外资、内资重点产业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对引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8.引进人才奖励。对全职新引进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等院士学者,经评审认定后对引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9.引进机构奖励。对新引进符合第4条所列的高端研发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式员工30人及以上的,经评审认定后对引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10.引荐人追加奖励。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新引进的人才或机构创办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对引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用地用房政策

11.一地多用。新引进的工业、仓储、科研、商业、 居住等项目,土地可以混合利用,建筑可以复合使用。

12.降低用地成本。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同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拟定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该 项目实际用地综合成本。

13.产业配套用房。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可以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建设研发中心、人才和职工公寓(单位租赁住房)等,非生产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 15%

14.工业项目免除配套费。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工业项 目,其厂房和产业配套用房免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5.办公用房补助。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和入驻“六大中心”的项目,租赁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赁价格的100%给予连续3年补助,累计最高补助500万元。

投融资政策

16.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区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比例不再受“按不高于20%的出资比例直接出资设立产业发展母()基金”的限制,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引进发展。

17.鼓励引进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引进天使基金、风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优先给予保障。按照基金实缴规模的1.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

人才政策

18.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自税务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贡献 100%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19.高层次人才奖励。对新区自主推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人才,经认定后视人才层次分别给予50万元-600万元生活补贴。对由其领衔的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300万元-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

20.毕业生住房生活补贴。落实市区两级政策,给予住房补贴,本科毕业生500/月,硕士研究生800/月,博士研究生1200/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月。为在青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按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摘要: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网

观点

推荐阅读